新《种子法》实施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的有关规定,四川省应及时启动 《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 《条例》)的修订工作,为做好《条例》(修订)草案起草工作,拟成立专门班子具体实施,并制订了工作日程安排、调研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,目前已完成修订调研提纲,即将进入调研程序。
据了解,《条例》调研从种子生产经营、品种管理、种子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,着重围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、如何设置不经加工、包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、如何开展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引种工作、如何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、不在登记目录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如何管理、四川省农作物种子执法主体如何确定、如何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、如何加强种子零售市场的管理、如何加强经营品种目录备案、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、科技人员如何服务种子企业等内容,走访各地制种基地、科研育种单位、种子管理部门、种子生产和销售企业等,在此基础上完成《条例》的修订工作。